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、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意见》(川委办〔2022〕38号)文件精神,和《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》精神。三台县供销社党委同芦溪镇党委政府对接芦溪镇基层社建设工作。
5月9日下午,三台县供销社党委书记、理事会主任何显军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同芦溪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姚芝春一行6人,对接芦溪镇基层供销社的建设工作。
何显军就基层供销社管理体系、组织体系、经营范围、股东结构等进行了讲解,就如何开展“三社融合”建设镇级供销社做了充分说明。他强调,芦溪镇作为三台县第二大镇,也是三台县的工业园区,辖区有1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和4个社区,县供销社一定配合芦溪镇党委、政府,在芦溪建设一个既服务农业、农村,又服务场镇居民的综合服务社。
姚芝春表示,下一步工作有了新的方向,将安排专人负责,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注册登记芦溪镇供销社合作社有限公司。
双方还对基层供销社注册登记后经营活动的开展,内部规范化管理等进行了广泛探讨。为下一步供销社按照现代企业规范化运行奠定了基础。